目前,该局长已被撤职,法检两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响水县委政法委书记也被诫勉谈话。
响水县公安局原局长沈爱东
江苏省纪委监委今天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响水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沈爱东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通报披露,2月27日下午4时,响水县公安局协调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后,沈爱东邀请县法院院长徐祥,县检察院检察长孟庆松及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汪登波等17人,前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包厢打牌、聚餐并饮酒。
最终,沈爱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徐祥、孟庆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登波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陆步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响水县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分别被责令作出检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莉被诫勉谈话。
沈爱东、孟庆松均为去年“3.21响水爆炸”后,即年9月履新的干部,任职尚未满一年就受到处分。
沈爱东出生于年4月,建湖县人,长期在盐城市公安局工作,曾任宣教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去年9月出任响水县公安局局长。
几乎同一时间,去年9月,孟庆松任响水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今年1月才转正。至于县法院院长徐祥,出生于年11月,曾任盐城中院民一庭庭长,去年1月履新。
编辑:铜梁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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